2万宗违法吸烟仅处罚6宗
2010年9月1日,历时多年,数易其稿的《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。在《条例》实施一年多后的昨天,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对其执法检查,为期三天。
昨日上午,市政府、城管委、卫生局等多部门就“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情况”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。
副市长许瑞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广州“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情况”透露,虽然执法监督实现了“全覆盖”,但由于机构不全,经费紧张,以及执法程序繁杂等原因,导致《条例》实施一年来,15个控烟部门合计劝导个人违法吸烟行为22285宗,但最终能够实施处罚的仅6宗,其中包括1名个人和5家企业,累计罚款26550元。
张桂芳在听取汇报后说,本轮执法检查旨在对《条例》的实施进行立法重新评估,以检验法律的实施效果。
张桂芳表示,目前,《条例》实施一年多,控烟知识也已广泛深入人心,起码抽烟的人都知道哪些公共场所吸烟违法,如果明知故犯,应该加大处罚。“广州可以借鉴新加坡等地的做法,对于违法吸烟见到一个处罚一个。我建议明年对《条例》的处罚程序作出适当修改”。
今起“突击检查”控烟情况
今天起,广州有望开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搞“突击”的先河。
“明天的执法检查,建议搞一点突击性”。张桂芳在汇报会上强调,“不要事先通知,不要打招呼,事先安排告知对方的,检查看到总是一片好景象。明天的突击,看到了(不好的),媒体就直接点他,该曝光的照曝光,我看这样没问题”。
张桂芳话音刚落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插话:“原来四个检查组的检查地点已经确定好了,现在要调整,明天每个组必须突击检查1至2个地方,具体地点由各小组组长确定,走到哪看到哪,临时决定”。
周庆强强调,“突击检查,组长想去哪就去哪,去政府部门也可以。发现了违法情况,媒体照样曝光”。
■现状
全市控烟执法员两千多
副市长许瑞生昨日透露,目前15个相关部门共有控烟执法人员2673人,全市各类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共有控烟劝导员9040人(主要是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),基本覆盖了各行各业。
到目前为止,全市获命名的“广州市无烟单位”累计有2077个。全市需控烟(禁烟)餐饮服务单位为3 3 2 6 2间,已有28450家实行全面禁烟、4812间设置吸烟区。
■难题
程序繁杂导致执行困难
许瑞生在作报告时表示:由于《条例》的执法程序繁杂导致执行困难。《条例》规定控烟执法程序必须经过警告、责令整改缓解,拒不改正的,才可以实施处罚。一个完整的控烟区域设置管理类案件通常没有40天是难以办结的。
而在新加坡,一经发现违法吸烟行为,即可对违法吸烟者和公共场所进行处罚。
此外,由于广州目前没有设置专门控烟机构,没有专门编制人员,影响控烟工作持续推进。另外,控烟经费从去年的150万元降至今年的110万元,难以满足实施《条例》的保障需要。
广州市城管委主任、书记李廷贵在会上建议将每年的控烟经费提高到500万,并随财政收入按比例逐年增长。
■措施
将强力推行国家机关控烟
许瑞生说,为解决控烟难,下一阶段,市里将分三个层面推进控烟工作,首先是强力推进以国家机关、医院、学校等为代表的控烟工作;其次,会大力推进以行使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、服务窗口单位、机场码头、车站和大型国有企业为代表的控烟工作,同时亦会指导推进以各民营企业、社会各阶层群众为代表的控烟工作。
将控烟的工作重心从目前的“管人”向“管场所”转移,从“联合执法”模式向“常规执法”模式转变。
■建议
应组建控烟专门执法队
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,在会上建议成立广州市控制吸烟办公室(与市爱卫办合署办公),配置5-6个编制,专门负责广州的控烟工作。
为了让执法常态化,李廷贵提供了两个建议方案。一是招聘50名政府雇员组成控烟巡查队,在全市不间断巡检,指导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落实控烟职责,并采集信息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,督促开展执法,组织对执法部门的执行评估。或是组建一支100人的控烟执法队伍,由各执法部门派出专人组成,专门开展执法工作。
由于多个部门提到控烟的经费和编制的问题,周庆强在会后决定在12日的总结会上,临时邀请财政局和编办的人员参与。